日度归档:2024-04-06

挑战SBC就某批物资船龄原因增收保费的不合理做法

最近有一批变压器从中国发往孟加拉,遇到两个问题,一是海关要求本次油罐必须单独申报报关,不能和以前一样按照变压器作为大品名整体报关,另一个问题则是在投保SBC时被告知因为船龄超过15年,需要额外缴纳保费,前一个问题在和业主、咨询沟通后顺利解决,第二个问题的解决过程比较戏剧化,也带给我比较多的启发,事情经过如下:

我们项目部按照一般投保流程,向 SBC提交了提单、发票、箱单进行保险申报,结果SBC保险营业厅经理反馈本次货值较高(单批次大于1000万美元,其实之前也有其他批次货值大于1000万美元),他们需要再保到其他海外保险公司来分担风险(据我所知SBC一般都会再保,并不是特殊情况才再保,不过在孟加拉其他非国有保险公司必须将50%的保额再保给SBC公司),在这个过程中发现了我们选择的变压器运输船船龄已有21年,按照当地保险管理局的规定,需要额外缴纳保费,并出示了以下证据:

SBC Reply: In your doc no-155 &157, vessels name VAST OCEN 5 age is 21years,In respect of the marine policy terms, it added 375% additional premium. I send you the photo of a tariff page.

见到这些依据的第一反应是人家说的没错,因为以前遇到印花税税率变化、保单生效时间等这些问题,营业厅经理也可以拿出相关政策文件并且都是对我方有利的那种文件,所以这次应该也没有大的问题,但是我比较疑惑的是以前没有这种情况吗,以前的船龄都是在15年以下吗?心中有疑惑可是又不能细致去问,担心会被追加保费,想到集装箱船船龄都比较新可能正常都没问题,可是最近发运的一批货在另外一条件杂货船上,担心也会遇到相同问题,赶快查了那艘船的船龄是13年才放心下来。同时我让SBC给我发一个草单看看增加保费后的金额是多少,结果发现算上税多了6万美元,还是在额外费率从A档的0.375友情价调整到0.25的情况下增加的费用,这引起了我的警觉,毕竟这么大一笔金额,如果不搞清楚来龙去脉仅仅因为他们出示的两个文件就同意增加,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OAP是Over Additional Premium的缩写。

发现金额差距这么大之后,第一反应是看看能不能豁免,毕竟我们选的这艘船船况良好,完全适航,并且有船级社的证明文件,发给营业厅经理后她同意和总部协商,毕竟我们是他们营业厅最大的客户,协商后她告知我们希望很大,还让我们出了一个正式的申请函件给他们,结果后来他们总部又不同意,说大家都是这么执行的,没有例外,我要求他们必须来一封函件给我说明情况,并明确拒绝我。

收到他们的书面回复后,时间已经很紧张了,耽误了几天船都快到港口了,而且清关和请款都需要保单作为支撑材料,所以我连夜查资料,先找到孟加拉保险管理局(IDRA Insurance Development & Regulatory Authority)发布的海运险费率规定:http://idra.org.bd/sites/default/files/files/idra.portal.gov.bd/notices/41989fe4_c58b_44c8_b2ec_17b1e3b7cad8/2020-07-09-13-45-067c781b67823abba2853f1b796fb1a3.pdf

发现在sbc营业厅经理截图的关于船龄的规定后面,其实有另一章节是协会船级条款(Institute Classification Clause),里面对超过15年船龄的船又做了更详细的规定,有两种豁免情况,然后结合我从货代手里拿到的船舶国际吨位证书(International Tonnage Certificate),我们本次选用的这条船满足第二条豁免情况,就是双甲板的重吊船,看到这条之后我又燃起了希望,准备了所有的相关资料如发票、提单、SBC 大保单、船舶注册证书、船级社证书、保险管理局文件等,计划第二天上午去SBC总部开会协商,同时约了第二天下午和一个高级海事律师见面咨询。

第二天早上在去SBC总部的路上,已经想好了谈判策略,见到他们DGM(deputy general manager)后我先从SBC大保单入手,那是我们之间的合同,在这个大保单中,并没有列明任何的条款来说明有这种船龄的限制,也没有任何提示,如果有任何提示,我们也不会选择船龄超过15年的船,另一方面他们的参考依据是孟加拉保险管理局的文件规定,可是在大保单中并没有写明未尽事宜要参考保险管理局的文件,DGM明显有被问到,也很诚恳接受我们的建议,以后会考虑在大保单中写明这些内容,另一方面说保险管理局是他们监管单位,所以要参考里面关于15年的规定,我说可以,但是你们管理局的规定大于国际保险协会的船级规定吗,他有点惊讶,然后我给他看了后面那页,先引用了第一条,就是我们这艘船属于General cargo vessel,可是他们给出了不在固定航线上航行的理由,说这种船必须是新加坡或者科伦坡直航孟加拉吉大港的船才算,我也是第一次听说还有这种说法,没有再细究,我直接给出了第二个理由就是我们船属于双甲板重吊船,因为变压器也只有这种船才可以运输,吉大港港吊没有这种大件的卸货能力,然后给他看第二条规定,并给他看了在船舶吨位证书上面的船舶信息,他又找了2-3位专家到他办公室沟通,最终同意按照这个规定给我们免除额外保费!当时我心情特别激动,对他说其实我们一直合作很好,交了很多保费还从来没有索赔过,他说这个不是重点,重要的是要做到公正,听到这句话我就知道这个DGM人真的不错,他确实也做到了公平公正,没有再找理由来掩盖他们的不合理做法。DGM同意之后营业厅经理又要去见GM拍板,怕事情生变,我们也跟了过去,结果刚到GM办公室就得知DGM已经给GM打过电话,并且GM也同意的消息,真的很高兴,我们立刻带着营业厅经理去她办公室开出了这艘船两批货物的小保单insurance policy。

通过这件事情,感触良多,首先是肯定了自己的工作价值,不只是省下来这6万多美元,更重要是遇到问题一定要搞清楚的这种态度,一定要刨根问底,多问为什么,如果你每次遇到问题都是这种办事的态度方法,今后遇到一些问题你自然而然就会多去思考,然后找到解决思路。二是不要迷信权威,遇到不合理的做法,一定要斗争到底,即使最好没有好的结果,也能推动一些事情的进步。